“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不断改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具体在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体系。
一是“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通过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靠自身努力获得资助。
二是“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等方面。
三是“助”,国家层面设立国家助学金,各地各高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金,共同发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四是“补”,有短期生活费补助、伙食补助等,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
五是“免”,就是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比如公费师范生、列入“优师计划”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六是“勤”,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从事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获得合理报酬;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这一系列政策多年实施下来,帮助成千上万学生圆了大学梦,彰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教育理念,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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