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单招招生简章
学院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280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学历教育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建校50年来,学院依托行业开展职业教育,在全国及天津市首创或率先开办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电梯工程等专业,先后输送毕业生数万人。学院秉承“德能兼备、师从百工”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强校、管理兴校”的办学理念,现兼有住建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国土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基地、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等职能,为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和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
一、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4.报名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开设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4年河北招生总计划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考试安排、成绩和录取查询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四、录取原则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都相同,则同时录取。
3、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考试两科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
4、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院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免试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职业资格)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履行单独考试报考手续,并于单独考试15天前将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毕业证(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原件高清拍照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tjgfxyzb@163.com,学院资格审查后将免试名单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最终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每间宿舍5-6人,1000元/生/学年。
3、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其他工作要求
1、严格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严格纪检监察。学院纪检办公室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院纪检监察电话:(022)63303800。
八、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咨询电话:022-63303817 022-63303848
传 真:022-63303873
邮 编:300270
学院网址:www.tjgfxy.com.cn
电子邮箱:tjgfx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tjg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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