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高职单招录取政策 (一)高职单招录取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 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行填报志愿。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对于普通 高中毕业生,应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招生院校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可根据 生源情况,调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针对生源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必要调整,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 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 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单招院校负责,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按程序 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退役士兵招生录取 鼓励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高职单招。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高职单招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各地退役军 人事务部门负责招生宣传动员,会同教育部门采取联合办公方式审核退役士兵身份及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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