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职院校是做好本校高职单招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院校校(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招生院校要成立 2023 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招生工作
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要加强对单招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落实招生、教务等部门及院系的主要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生工
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组考防疫水平
各地各院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谨慎组织好高职单招考试工作。要提前研究谋划,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和我省疫情防控工
作举措,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组考预案。各招生院校要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
工作,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完善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研判预警,对潜在的风险做到及早发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省招委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教育
厅。
三、进一步规范招录管理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各高职院校须将考生报名材料、
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考试全程的录音录像等材料)、录取资料等予以保存以备复查。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
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各招生院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考试录取,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及时排查存在
违规违纪的漏洞和安全风险,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加强过程预警。对于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高职单招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高职单招
各环节信息,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媒体的联系,多种渠道宣传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和计划等内容,为高职
单招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市教育局要不断开拓思路,进一步加大高职单招工作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高中段学校师生的政策宣讲和政策解读。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
区公共服务局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段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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